《陶朱公经商十八法》
生意要勤快,勿懒惰,懒惰则百事废。 接纳要谦和,勿暴躁,暴躁则交易少。 价格要订明,勿含糊,含糊则争执多。 账目要稽查,勿懈怠,懈怠则资本滞。 货物要整理,勿散漫,散漫则查点难。
出纳要谨慎,勿大意,大意则错漏多。 期限要约定,勿延迟,延迟则信用失。 临事要尽责,勿放任,放任则受害大。 用度要节俭,勿奢侈,奢侈则钱财竭。 买卖要随时,勿拖延,拖延则机会失。 赊欠要识人,勿滥出,滥出则血本亏。 优劣要分清,勿混淆,混淆则耗用大。 用人要方正,勿歪斜,歪斜则托付难。 货物要面验,勿滥入,滥入则质价低。 钱账要清楚,勿糊涂,糊涂则弊窦生。 主心要镇定,勿妄作,妄作则误事多。 工作要细心,勿粗糙,粗糙则出劣品。 说话要规矩,勿浮躁,浮躁则失事多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