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陶朱公经商十八法》
 

《陶朱公经商十八法》 

生意要勤快,勿懒惰,懒惰则百事废。
接纳要谦和,勿暴躁,暴躁则交易少。
价格要订明,勿含糊,含糊则争执多。
账目要稽查,勿懈怠,懈怠则资本滞。
货物要整理,勿散漫,散漫则查点难。

出纳要谨慎,勿大意,大意则错漏多。
期限要约定,勿延迟,延迟则信用失。
临事要尽责,勿放任,放任则受害大。
用度要节俭,勿奢侈,奢侈则钱财竭。
买卖要随时,勿拖延,拖延则机会失。
赊欠要识人,勿滥出,滥出则血本亏。

优劣要分清,勿混淆,混淆则耗用大。
用人要方正,勿歪斜,歪斜则托付难。
货物要面验,勿滥入,滥入则质价低。
钱账要清楚,勿糊涂,糊涂则弊窦生。
主心要镇定,勿妄作,妄作则误事多。
工作要细心,勿粗糙,粗糙则出劣品。
   说话要规矩,勿浮躁,浮躁则失事多。
   

 
[ 点击数:] [打印本网页] [关闭本窗口]  
 
相关内容
查无记录
 

版权所有:河南省范蠡文化研究院   Copyright © 2016-2021   网站备案/许可证号:豫ICP备20001157号   技术支持:天润科技  

地址:南阳市宛城区新华街道民主街东段范蠡文化研究院秘书处   电话:18637763905 邮箱:fanliyanjiuyuan@163.com  

网站管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