袁祖亮 丁宏健《范蠡故里考》连载——“楚宛三户”之说考证(二)古申国何时被楚灭而置县
 

二、古申国何时被楚灭而置县

申国是何时被楚灭而置县呢?有的学者认为申被楚灭是在春秋鲁庄公六年(公元前688年),楚文王二年。《左传·鲁庄公六年》记载:“楚文王伐申,过邓。”顾祖禹《读史方舆纪要》卷五十一南阳府南阳县申城的记载中写道:“《左传》庄六年:'楚灭申,遂为楚邑。”其实,《左传》中只是记载了楚在鲁庄公六年伐申过邓,并没有说伐申的结果如何,没有说“楚灭申”。《史记》卷四十《楚世家》也是这样记载的:

文王二年,伐申过邓。

《左传·鲁庄公六年》的传文中倒是有楚灭邓国的记载:

“还年,楚子伐邓。十六年,楚复伐邓、灭之。” 楚文王伐申还国的那年,又讨伐邓国。鲁庄公十六年,楚国又讨伐邓国,灭了邓国。《史记》卷四十《楚世家》中也有楚灭邓的记载:“(楚文王)十二年,伐邓,灭之。

《左传·鲁哀公十七年》中有楚太师子谷与叶公诸梁的一段对话,子谷追述过去。曰:

观丁父,鄀俘也,武王以为军率,是以克州、蓼,服随、唐,大启群蛮。彭仲爽,申俘也,文王以为令尹,实县申、息,朝陈、蔡,封畛于汝。唯其任也,何贱之有?

杜预注:“楚文王灭申、息以为县。”观丁父是鄀国的俘虏,楚武王让他做将军,因此攻克了州国、蓼国,使随国、唐国臣服于楚,开启众蛮夷部落。彭仲爽,是申国的俘虏,楚文王让他做令尹,把申国、息国之地置为楚国县邑,使陈国、蔡国来朝贡,疆土达于汝水。只要他们能够胜任,做过俘虏又有什么卑贱呢?从这段对话中,可知申国确实是在楚文王(公元前689-公元前677年)时被灭。但申国是否确在鲁庄公六年(公元前688年)被楚灭亡的呢?下面我们来考证这个问题。

《左传·鲁庄公六年》是这样记载的:

冬,齐人来归卫宝,文姜请之也。楚文王伐申、过邓……还年,楚子伐邓。十六年,楚复伐邓,灭之。

从上面引文可知,鲁庄公六年的冬天,齐国人来归还卫国的宝物,这是由于文姜的请求。楚文王攻伐申国,路过邓国……攻打申国回国的那一年,楚文王进攻邓国。鲁庄公十六年,楚国再次攻打邓国,灭亡了邓国。《左传》是我国最早的一部编年体史书,每一年的记事都是按照春、夏、秋冬的顺序来记。上文中“还年,楚子伐邓”,杨伯峻先生《春秋左传注》中注曰:“伐申还国之年。”也就是说,楚文王在伐申回国的时候,再次路过邓国,攻伐邓国。那么,这一年,不会是鲁庄公六年,否则,不会记载为“还年,楚子伐邓”。楚伐申、过邓之时已是鲁庄公六年的冬天,那么楚伐申还国之年应是鲁庄公七年(公元前687年),也即是楚文王三年。上文中,“楚文王伐申”,杨伯峻先生《春秋左传注》注曰:

据哀十七年传,伐申之役曾俘获彭仲爽,未审即此役否。

如果说彭仲爽是在这次伐申之役被俘,那么楚文王灭申,在申地置县,任用彭仲爽为令尹,也最早应是在楚文王三年,即公元前 687 年。

《左传》中“申、息”连文,如前述鲁哀公十七年传文中“实县申、息”。又如《左传·僖公二十八年》记载:

大夫若入,其若申、息之老何?

这句引文的意思是说:“申、息的子弟大多伤亡了,大夫如果回来,怎么向申、息两地的父老交代呢?”

《左传·成公六年》记载了鲁成公六年楚国公子申、公子成带领申、息两地的军队去救蔡国,在桑隧这个地方抵御晋军,如文云:

楚公子申、公子成以申、息之师救蔡,御诸桑隧。

息国也是西周分封的诸侯国,姬姓。

《左传·隐公十一年》记载:

郑、息有违言。息侯伐郑,郑伯与战于竟,息师大败而还。

这句引文的意思是说鲁隐公十一年,郑国和息国在言语间有相互违背的地方,息侯攻打郑国。郑庄公与息侯在竟这

个地方大战,息国的军队大败而归。杨伯峻先生注曰:

息,一作“鄎”,姬姓之国。不知初封于何时何人。庄十四年前为楚所灭。息故城当在今河南省息县。《清一统志》引 《息县志》,谓有古息里在县治西南十五里,即息侯国。

申国是楚北图中原的要冲,是楚进军中原的第一站,所以楚灭申国应在灭息国之前。前而杨伯峻先生的注文中已指出,息国在鲁庄公十四年(公元前680年)前为楚所灭,我们来考证一下楚灭息更为具体的时间。

《左传·鲁庄公十四年》是这样记载的:蔡哀侯因为楚国在莘地打败蔡国被俘,在楚王面前赞美息妫的美貌。楚文王就到息国,宴请息侯,而后灭了息国,带着息妫回到楚国,生了堵敖和楚成王。杨伯峻先生注曰:

楚败蔡于莘,以蔡哀侯归,见十年传。绳,誉也。

楚灭息并不是在鲁庄公十四年,此年楚已灭息,息妫已为楚文王生二子(堵敖及成王)。生两个孩子至少需要两三年的时间,那么楚灭息应在鲁庄公十四年之前的几年呢?

《左传·鲁庄公十年》记载:蔡哀侯娶妻于陈国,息侯也在陈国娶妻。息妫出嫁时路过蔡国。蔡侯说:“这是我妻子的姊妹。”留下来见了息妫,不很礼貌。息侯听说后,很恼怒,派使者对楚文王说:“你假装攻伐我国,我向蔡国求救,然后你就攻打蔡国。”楚文王听从了他的计策。秋九月,楚国在莘地打败蔡国军队,把蔡侯献舞带回楚国。从上面的记载来看,楚灭息是在楚败蔡于莘,虏蔡哀侯以归之后。蔡哀侯在楚文王面前赞美息妫的美貌,楚文王遂伐息,灭之而占有息妫。分析上面《左传》中两段史料的记载,可以推知:楚灭息应是在鲁庄公十年末或鲁庄公十一年,即楚文王六年或七年,为公元前684年或公元前683年。楚灭申应在灭息国之前,那么,申国之灭最晚不得迟于公元前 683 年。前面已探讨过,楚灭申最早不早于公元前687年,即楚文王三年。所以,楚文王灭申国应在公元前687年至公元前683年之间。

1975年,南阳市西关煤厂在施工中发现一座春秋时期的古墓,墓地东距古宛城约一公里,东邻梅溪河,西靠三里河。墓内铜器中有两簠形制相同,底内有铭文五行三十二字:

唯正(王)十又一月辛

子?(申)公彭宇自

乍(作)淄簠宇其眉

寿万年无疆

子子孙孙永宝用之

李学勤先生认为:“所出青铜器时属春秋中期偏早,作器者为申公彭宇。这座墓的发现,是申在南阳的又一证据。”簠中铭文申公彭宇史无记载,应该是楚灭申后所封的县公之名。史书中虽无申公彭宇的记载,却有申公彭仲爽的记载,《左传·鲁哀公十七年》记载:

彭仲爽,申俘也。文王以为令尹,实县申、息,朝陈、蔡,封畛于汝。

申公彭宇有可能是彭仲爽的后代。据《左传》的记载,楚国的县公有的是世袭的。楚县公之器出于南阳,证实了今天的南阳市一带确为春秋时楚文王“实县申、息”之申地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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